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专业爱好和特长,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新余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余学院办发[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徐理
副组长:吴发根、张小义、潘洪科、钟鑫
成员:刘玉洁、简小生、魏芳、张建营、张海侠
二、工作原则
(一)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三、拟接受转专业人数
建筑工程学院共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智能建造三个专业,本届2023级三个专业转入控制人数各10人。
四、转专业的条件
(一)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二)申请人原专业要求是理工科专业。
(三)入校以来无违规违纪受处分情况(含迟到早退)。
(四)对本学院建筑工程类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五、考核方案
转专业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所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4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建筑工程学院楼2楼208会议室。
4.面试内容:考核转入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及专业素养,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
5、录取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六、转入名单确定
考核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审批。学院根据学校审批及公示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