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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期末工作的要求,本学期6月26日至7月3日停课考试(公选课:2017年6月3日)。为方便各教学单位布置期末工作,顺利完成期末考试,切实促进我校考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现将期末考试整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期末考试整体时间安排:
考试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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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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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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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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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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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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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公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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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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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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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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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考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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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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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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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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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专业课程
专科公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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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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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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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最后一堂课为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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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公选课、形势与政策、创业基础、就业指导、实训实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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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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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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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束统一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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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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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第三方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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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时间如果考试对象不发生冲突, 专业课考试可合理插空在公共科目考核内组织;
②课程考核方式以培养方案为准;
③考核时间每场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段为:8:00-10:00、10:15-12:15、14:30-16:30。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安排。
2.跨学院的公共课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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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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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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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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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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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理论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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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本科
2016级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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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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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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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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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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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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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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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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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理工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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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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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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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师范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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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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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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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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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理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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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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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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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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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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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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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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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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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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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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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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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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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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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1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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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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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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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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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卷报送时间
1.请各二级学院2017年6月2日前将打印好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汇总表》(各班级必须注明参加考核人数、课程考试类型),同时填写《新余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和《新余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表》一起交教务处审核。
2.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2017年6月9日下午5:00前将考核课程的期末试卷AB卷打印稿(含电子版)及秩序册交教务处。B卷与A卷难易程度及知识点相当,教师命题要求使用学校统一编制的试卷格式。
三、工作要求
为了方便学生复习,确保考试质量,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遵循科学合理、均衡分散的原则制订考试安排,认真落实,互相协助,互相支持,顺利完成期末考试工作。
1.各二级学院、中心应充分认识到期末考试(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并针对考前复习、制卷、阅卷、成绩上报和登录等各个环节,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
2.开卷考核重在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开卷考查科目安排在该课程最后一次课随堂结束,如属同一教师、同一试卷的平行班,其考核时间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
3.各教研室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应严格审批其每一门课程试卷题型、题量、试卷内容。同时,强调课任教师不得划定考试重点或透露有关命题。
4.试卷保密工作由课程老师、二级学院、教务处全程负责。
5.考试严格执行考场守则,监考教师开考前必须随机编排座位,且须把编排情况写在黑板上。每个考场安排1名监考人员。每5个相邻考场安排1名巡察联络员,负责巡察所辖考场纪律、处理应急事件、验卷等工作。二级学院巡察联络员中途不能离开考场。
6.监考教师需提前20分钟到二级学院考点办(办公室)领取试卷。
7.请各位监考老师一律挂牌监考。
8.参加各科考试,需同时携带附有本人照片的学生证和身份证等两个有效证件,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不可以参加考试,如监考老师同意其参加考试,将追究相关监考人员的责任。
9.本学期期末考试将继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弘扬诚信、公正的校园氛围。继续采用考风考纪实时通报工作机制和坚持三级巡考制度(即二级学院巡考制度、学校考风巡考、教务处过程巡考)
四、成绩评定与报送
1.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在平等原则下进行,以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为依据,在评卷过程中不得更改评分标准。
2.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中。
3.考试成绩应在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录入送审。教务管理系统将于2017年7月20日24点准时关闭。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成绩录入送审任课老师,将依《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成绩查询与试卷存档
1.成绩通过教务系统录入送审、各二级学院、中心审核上报,教务处审批确认以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在线查询。
2.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切实按要求做好试卷及其相关材料的清理存档保管工作。
3.成绩汇总表、不及格名单汇总表(从教务系统里下载打印,盖好学院公章)于2017年9月17日前交教务处存档。
六、其他
其他事项,请参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课程考核组织形式的通知》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