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余学院发[2013] 9号)要求,我校将迎来2013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毕业,现将有关毕业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仍有部分学生没有缴纳学费(见附件1),请相关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及时缴费(截止时间3月底),逾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资格,学校将取消其修读资格,不再颁布相关证书。
2、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应根据培养计划,严格审核2013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毕业工作,达到毕业要求的,上报审核毕业名单(见附件4),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籍表(见附件2、3)。
3、上述附件2、3、4纸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022188@QQ.COM)请在4月1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