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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聘首届省情研究特聘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9

各教学单位:

   根据赣社联《关于选聘首届省情研究特聘专家的通知》(赣社联字[2017]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拔。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广阔的研究视野,熟悉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需求。

   (三)具有承担省情调研任务、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等经历,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进入省委省政府决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高校、科研单位人员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实际工作部门人员不受职称、学历限制。

   二、特聘专家要求

   (一)主要任务

   承担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省社联省情调研课题,参与专题研讨、政策解读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二)激励机制

   特聘专家优先推荐进入江西省高端智库人才储备库,在“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中给予政策倾斜,每年集中组织研修活动。根据研究任务需要,给予承担任务的特聘专家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资助或一般课题资助。

   (三)聘期管理

   特聘专家分为首席专家和特约研究员两类,聘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

   三、选聘程序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请人填写《省情研究特聘专家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后,报送省社联。省社联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选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特聘专家人选,发放聘任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

    1.申请表纸质稿一式5份,所在单位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稿1份,以及相应电子版。相关表格可在省社联网站()下载。

    2.证明材料1份。重点包括:代表作复印件以及省领导批示复印件或抄清。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科研处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在复印件加盖印章。

   (二)申报时间 自2017512日—530日。请各单位科研处及相关部门按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5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与信息科(行政楼33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习军

   联系电话:13879006421

   电子邮箱:946713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