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根据前三年(大、中专为前二年)的表现评选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第二阶段是在完成毕业学年年度评优及毕业论文后,根据毕业生在校的所有表现,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评选确定优秀毕业生。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办法。班级对符合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选(参加评选的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五分之四),并将评选结果上报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初定为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l5%。获过先进班集体称号班级,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20%;获得省级、全国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评选比例分别为班级人数的25%、3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能模范地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党、团纪和行政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5分以上。

4、连续两年获得校级表彰或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学生在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校级表彰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表彰指国家级、省级表彰的重大比赛、单项竞赛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骨干成员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四、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后,于122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发至xyxyxsk@126.com邮箱。

2、经学工处复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统一采用Word文档格式、正反面打印),收齐后与汇总表一并交至学工处。汇总表(纸质稿)需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稿发至xyxyxsk@126.com邮箱。

3、本评选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017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