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工作计划,现将我院2016年度社会(企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中山建工奖学金、深圳腾信奖学金。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中山建工奖学金:共奖励6名学生,3000元/生,1名教师,2000元;
深圳腾信奖学金:共奖励4名,2000元/生,1名教师,2000元。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3级本科、2014级本、专科与2015级本、专科学生。
四、评选条件
1. 截止评选时间,上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公选课除外),无不及格课程。
2.截止评选时间,上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排名按同学制、同专业排序列前20%,无不及格课程(公选课除外)。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文艺活动以及校内外其他集体活动;
4.所在宿舍上学年两学期均获“三星寝室”及以上称号。
5.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经历者优先:
(1)参加过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且获得过名次;
(2)荣获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荣誉称号;
(3)通过CET4、CET6。
五、评选程序
1.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班主任审核;
2.学院复审,确定初选名单,并全院公示3天;
3.资助方审批,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六、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可附后,并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与申请表一并装订;
2.上述两项奖学金只能申请其中一项,原则上已经获得过江西中煤设计奖学金、省建工奖学金的不能申请中山建工奖学金和深圳腾信奖学金。
3.纸质申请材料请交学生科,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
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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