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工作计划,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度社会(企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省建工奖学金、江西中煤设计奖学金。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省建工奖学金:共奖励6名,3000元/生;
江西中煤奖设计奖学金:共奖励6名,其中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3名,奖励金额2000元/生。
三、评选对象
省建工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省建工班学生。
江西中煤设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2013级本科、2014级本、专科与2015级本、专科学生。
四、评选条件
1.上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公选课除外),无不及格课程。
2.上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同学制、同专业排序列前20%;
3.上学年品行修养测评成绩达80分以上,无任何违纪记录;
4.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经历者优先:
(1)参加过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且获得过名次;
(2)荣获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文艺活动以及校内外其他集体活动;
6.所在宿舍上学年两学期均获“三星寝室”及以上称号;
7.本科学生须已通过CET4。
五、评选程序
1.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班主任审核;
2.学院复审,确定初选名单,并全院公示3天;
3.资助方审批,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六、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可附后,并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与申请表一并装订;
2.主要事迹经历或荣誉只需简明扼要列举,如果表格填写不下可附页;
3.上述两项奖学金只能申请其中一项,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能申请社会(企业)奖学金。
4.纸质申请材料请交学生科,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下午。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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