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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新余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5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和支持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我校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组织了2017年大学生校内外学科技能竞赛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学校对已申报的112校外学科技能竞赛项目、108项校内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定遴选,最终确定学科技能竞赛立项项目210项,其中国家级A5项,国家级B32项、省级A59项、省级B13项、校级101项,现予以公布(附件1)

请各竞赛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竞赛方案组织赛事,最大范围地吸引学生参赛,保证竞赛达到良好的效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2017年我校校内外学科竞赛赛事,特说明如下:

1、各竞赛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竞赛工作的宣传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结项资料的上报、整理、统计和存档工作,否则竞赛经费及教研工作量不予报销核算。(详见附件22017年学科技能竞赛结项有关说明,附件32017年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结项材料表格模板)。

2、校级学科技能竞赛学生个人奖项设置:按参赛人数分别设立一等奖5%、二等奖8%、三等奖10%、优胜奖12%,对校内竞赛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对不同级别的竞赛项目获奖学生给予创新创业学分奖励,按《新余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3、省级以上比赛,学生乘火车按硬座车票报销,如坐高铁、动车组,卧铺等,车票超额差价由学生自己负担。比赛期间,参赛学生住宿每人每天控制在70元之内,另外参赛学生每人每次生活补助50元。

4、指导教师带队竞赛出差补助按新余学院财务文件规定执行。

5、鉴于今年省教育厅学科技能竞赛做了一些调整和改变(详见附件45),江西省教育厅主办的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以省里公布的竞赛名单为准,各二级学院竞赛负责人可以根据省厅竞赛实施方案(附件5)要求登录江西省大学竞赛网(http://jxsc.ecjtu.jx.cn/)报名系统及时报名组织参赛。

5、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二级学院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学校原则上要求凡申报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的二级学院,都要组织相应对接的校级选拔赛,没有对接省赛或国赛的校级学科技能竞赛将不给予教研分的工作量认定。具体的教师指导竞赛的基础性工作量和奖励性工作量教研分计算将按最新的《新余学院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2017年)》文件执行。

6、立项不给经费项目所有经费自行负担,获奖奖励性工作量按《新余学院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2017年)》执行,无基础性工作量。

7、立项给经费的竞赛,若超出立项经费的,需要在赛前额外申请详细的经费使用报告,待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