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现将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
“十三五”(2017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完成过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申请人(包括70%以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申
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2、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3、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
结项。
4、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原则上采取唯一标注的方式。
5.项目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汇总登记表1份(此表由教学单位填写);(2)电子材料: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登记表,电子文档采用OFFICE 03
版本。
6.相关材料报送须知:(1)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所有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统一交至科研处(行政楼337室),电子版发送
至科邮箱(4727682@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雪竹。
附件: 1.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2017项目通知(正式)
2.2017申请书、2017活页
3.2017指南、2017代码表
4.汇总登记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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