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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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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2015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6-09

 

一、修读条件

凡品行优良、身体健康、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二、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开办学院

第二专业

授予

学位

双学位

人数

辅修专业人数

实际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元)/学年

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50

50

2940/1470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50

50

2800/1400

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工学

30

30

2800/1400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

50

50

2660/1330

5

财务管理

管理学

50

不限

2660/1330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30

30

2450/1225

7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艺术学

20

20

2450/1225

8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学

10

10

2940/1470

9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30

1400

1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30

1400

1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15

1470

1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15

1470

13

抱石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20

1470

14

环境设计

艺术学

20

147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20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提交“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申请表,并于620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初审名单,学校审定最终名单,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公布。

471日学生到二级学院教学科领取通知书。

四、学习管理

1.双学位学位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课程为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辅修专业为30学分左右。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编班以满20人的专业学校开班级授课,不足20人则插班学习;上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

3.学生携带通知书到财务处缴纳双学位、辅修专业学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和教材费,收费两年,再凭交款收据到开办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4.修读完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可授予“新余学院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或“新余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