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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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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余学院2017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西省学位办《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学位〔20157号)文件要求,我校2017届毕业生共有7个本科专业需要参加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9月我校共新增了7个本科专业进行招生,教育部批准文件为:教高【20134号,批准时间为:20133月。根据省学位办要求,今年4月底需要对这7个本科专业(详见下表)进行学士学位授予权进行审核评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工学学士

101005

康复治疗学

理学学士

120105

工程造价

管理学学士

120204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学士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学士

130503

环境设计

艺术学学士

2、上述本科专业开设学院应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和我校本科教育培养方案(2014版),组织本专业相关负责人等认真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制作好专业汇报PPT,2017413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专业汇报PPT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258022188@QQ.COM

3、学校将在20174月底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初评,评审流程如下:

1)各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PPT演示每个专业约15分钟)。

2)评审专家集中评阅有关材料,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专家实地考察各申请专业有关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毕业设计(论文)等(约20分钟)。

4)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座谈会(约30分钟)。

5)专家组在讨论、评议基础上投票决议,开成评审意见(约2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教务处和申请专业的二级学院反馈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4、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修改,学校最后汇总报省学位办。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