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读条件
凡品行优良、身体健康、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二、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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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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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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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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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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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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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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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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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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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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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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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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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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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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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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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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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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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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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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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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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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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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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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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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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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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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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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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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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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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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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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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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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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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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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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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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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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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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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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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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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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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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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266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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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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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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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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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266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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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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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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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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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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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245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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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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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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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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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245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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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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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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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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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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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245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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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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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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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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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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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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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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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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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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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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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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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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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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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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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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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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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提交“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申请表,并于6月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学校审定最终名单,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公布。
(4)9月份缴费、办理入学。
四、学习管理
1.双学位学位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课程为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辅修专业为30学分左右。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编班以满20人的专业学校开班级授课,不足20人则插班学习;上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
3.学生携带入学程序表到财务处缴纳双学位、辅修专业学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和教材费,收费两年,凭交款收据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4.修读完双学位、辅修专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授予相关学士学位或“新余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关于开设2015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的通知》(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