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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2016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6-09

 

一、修读条件

凡品行优良、身体健康、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二、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开办学院

第二专业

授予

学位

双学位

人数

辅修专业人数

实际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元)/学年

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50

50

2940/1470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50

50

2800/1400

3

软件工程

工学

50

50

2940/1470

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工学

30

30

2800/1400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

30

30

2660/1330

6

财务管理

管理学

50

50

2660/1330

7

电子商务

管理学

30

30

2660/1330

8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30

30

2450/1225

9

商务英语

文学

50

50

2450/1225

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40

40

2450/1225

11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20

20

2940/1470

1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15

1470

1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15

147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1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提交“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申请表,并于6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学校审定最终名单,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公布。

49月份缴费、办理入学。

四、学习管理

1.双学位学位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课程为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辅修专业为30学分左右。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编班以满20人的专业学校开班级授课,不足20人则插班学习;上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

3.学生携带入学程序表到财务处缴纳双学位、辅修专业学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和教材费,收费两年,凭交款收据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4.修读完双学位、辅修专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授予相关学士学位或“新余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关于开设2015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的通知》(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