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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各二级学院

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即将结束,现就有关的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业应按规定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5%,具体细则和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自行决定。

2、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要求,需要一部分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学校学报编辑部等相关单位,在我校学报刊登学生学术论文,刊登的学生学术论文在各学院推选的优秀论文中产生,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推出的优秀论文的标准参考如下:

1)一定要认真把握论文内容方面的质量,且论文最好有一定创新性;

2)一定要严格把握论文体式篇幅方面的要求,按照学报刊登学术论文的体式篇幅要求衡量:文章体式——主标题精当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正文一般包含引言、本论、结语三大部分,不要保留单独阐述选题目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过程等的内容,篇幅字数——控制在6000--7500字为宜;

3)一定要认真把握投稿论文要素方面的要求,学报刊登学术论文需刊载以下论文要素(不能缺少)——主标题(或含副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所在地、邮编,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正文,参考文献,文题、摘要、关键词的英译,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何二级学院何级何专业学生)。

3、更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问题请参照附件1《新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4、有关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整理请参照附件2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理上交的要求》

附件:

附件1新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附件2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理上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