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设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各二级学院: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余学院发[2013] 9号《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79月开设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以下称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2016级本科学生。

一、拟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开办学院

第二专业

授予

学位

双学位人数

辅修专业人数

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元)/学年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50

50

2940/1470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50

50

2800/1400

软件工程

工学

50

50

2940/147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20

15

2450/1225

商务英语

文学

30

30

2450/1225

文学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20

20

2450/1225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0

30

0/1470

二、修读条件和对象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2.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

3.符合开办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特定招生条件;

4.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5.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6.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2016级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7327日—201761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并向主修专业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

2)主修专业学院、第二专业学院初审申请表,并签署意见盖章。

3)主修专业学院收齐申请表,进行汇总(见附件3),一并于6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此表电子稿发送至258022188@qq.com)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教务处审核。

5)学校审定最终名单,并由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发文公布。

四、管理及收费

1、双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学分左右;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各专业培养计划详见附件4

3、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编班以满20人的专业学校开班级授课,不足20人则插班学习;上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具体教学以各开设学院为准)

4、双学位、辅修专业培养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按学年交纳,缴纳两学年,未交费学生不得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若学生中途退出,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见附件1)。

附件1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附件2 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3 2016级本科生申请双学位、辅修专业名单汇总表

附件4 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培养计划

附件5新余学院2017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